各镇场区中心校、中学、局直各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陈守义书记在全县党员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,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规范广大干部教师从教行为,严肃机关、学校工作纪律,树立教育良好形象。现对教育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做出如下要求,望各单位认真落实,遵照执行。
一、严守作息时间,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擅自离岗。
二、严守师德。不准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三、不准带通讯工具进课堂,更不准在课堂接打电话。
四、不准在教室内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。
五、不准从事赌博活动,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、炒股、玩游戏等活动。
六、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,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。
七、不准参与社会力量办学,坚决杜绝“三乱”现象。
八、工作期间严禁进入歌舞厅、茶社、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。
九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,铺张浪费。工作日时间不准饮酒。下乡工作人员中午如需在被检单位用餐,一律工作餐,不准饮酒。
十、《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》、《台安县教育系统“十不准”》、《台安县教育局机关管理制度(32条)》和禁酒令一并贯彻落实。
县纪委从即日起,将对各单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。教育局纪委也将加大对教育系统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,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从重处理,直至开除公职。机关领导干部、镇场区中心学校、中小学、局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,带头贯彻落实。
台 安 县 教 育 局
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